由07年起,結婚註冊的儀式不再局限於婚姻註冊處或教堂裏進行。您可以聘請婚禮監禮人/ 證婚人為您主持結婚主冊儀式,讓您在籌備婚禮時,更富彈性。
擔任婚禮監禮人/ 證婚人的律師必須具備以下的條件:
1. 有律師工作經驗七年或以上;
2. 擁有現行執業證書及有關公證人;
3. 三年內沒有專業團體作出紀律行動;
4. 完成擔任婚禮監禮人/ 證婚人所需的訓練
所需的費用當中有用於呈交擬結婚通知書的登記費用港幣305元正。而婚禮監禮人/ 證婚人的律師費一般由港幣三千至五千元不等,而部分更高達港幣八千元許。
和以往到婚姻註冊處行禮的收費比較,登記費亦同為港幣305元正,婚姻註冊費則為平日港幣715元及假日港1,93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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