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是兩個人相愛,並承諾會永遠愛護對方的愛的宣言,如果,你還沒有決心和對方走往後的人生路,就不會做結婚的決定。
台灣有一個悲慘的故事,一名為家庭努力工作的男子,為養家每天工作近十八小時,到了自己退休的時間,竟然發現自己兩名成年的兒子均不是自己的親生兒,身心飽受創傷,每晚都要服食鎮定劑才能入睡,更有自殺傾向。雖然,他說自己和養兒有長久的感情,但他就是無法接受兒子是別人所生的。更大的傷害的,妻子用他上班的時間,和別人通姦生下兩名兒子。現在,他一生努力維擊的家庭沒有了,更無子嗣,所以法官接他的控訴,判他達到「無法言喻的精神痛苦」,判決其前妻賠償437萬新台幣(116萬港元)。
現實就是殘酷,努力一生換來是一場欺騙,當然是令人傷心。雖然說愛不求什麼回報,但最起碼,不會得到傷害罷。如果,你未肯定自己是否全心全意地愛著對方,還是不要為了別的原因就結婚,這只會帶來無可挽回的後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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